2022-03-22來源:漳州房探網正文:漳州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相關政策
職工家庭在辦理公積金萃取時不再受公積金貸款次數和房屋套數的容許;反對靈活就業人員享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政策……漳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日前發布關于調整住房公積金業務涉及政策的通報,涉及政策自今年3月10日起執行。
具體調整有:一是職工家庭購得、建自寄居住房萃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款或償還債務商業性住房貸款,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次數和房屋套數容許。也就是說,為支持繳存職工提高住房需求,調整放寬了繳存職工購房或還貸提取公積金的容許。二是職工家庭申請用于住房公積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的,第二套及以上住房首付比例不高于40%(其中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漳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高新區不高于30%)。職工家庭已使用并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出售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高于40%(其中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漳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高新區不低于30%)。以上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低于首付比例調整自發性文之日起執行,以提交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時間不盡相同。三是資金使用率達到90%(含)以上時,根據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會議精神,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最低限額。四是在漳州市實施靈活性低收入人員創建住房公積金制度,支持靈活性低收入人員享受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政策,明確管理辦法制訂后再自行公布。
此次公積金政策調整前,二套房及以上不能提取不可貸款,調整后,二套房及以上可提取不可貸款。二套房及以上首付比例,調整前華安、常山為20%,調整后長泰區、南靖縣、平和縣、華安縣、漳州開發區、臺商投資區、高新區二套首付都是30%。(海峽導報記者 賴雅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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